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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司总经理未经股东会同意以公司名义将公司资金200万借贷给自己老婆开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我报案后,检察院却认为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是民事纠纷。公司就我和他两个股东。

民事相关
2006-12-15 15:50: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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