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5年在交城县梁家庄村的一个私营企业工作时,在上班时间受伤骨折的.后在单位所投的医疗定点医院(交城县医院)接受的手术.2006年又取的钢钉.具当时医院的医生说是手术完了就完全康复了.但是现在却又因为那次受伤导致了骨股头坏死.据现在的医生说是因为当时的医生知识不到位,使得治疗延误.骨折有90%都可能引起骨股头坏死. 我现在不在那家单位工作了.但是伤是在那受的,我现在还能向原单位获得赔偿吗?如果打官司,我胜得把握有多大?

劳动纠纷
2008-03-03 23:06: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