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到现时我在公司工作满十年,已签定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从92年至今16年来我每年于市级医院体检都是患有乙型肝炎小三阳.但DNA.肝功能.B超都正常.医生一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不用吃药治疗.只须每年体检.只要乙型肝炎小三阳保持现状就不须治疗了.据了解大多数肝硬化,肝癌都是由小三阳演变成的,所以我想彻底治疗.根据<<新劳动合同法>> 请问: 1.我患这种病,可向公司请病假一年吗?医院会开证明书吗??? 2.如果我能向公司出示证明书要求请假一年,但它不批或者所批时间短一点,当地的劳动部门有义务帮我吗?? 3.公司要是批了一年假给我治疗,但一年后我不能治好,那我隔多久能再请呢?要什么证明呢? 4.病假期间可以到外省治疗吗? 5.病假期间,公司要求我每月或几个月回公司报到一次,这样合法吗? 6.在外省治疗期间由于经济问题可以参加一些不影响本病的工作吗?是否违反<<新劳动合同法>>呢? 7.病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基本工资给我吗? 8.现时我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月,病假期间公司解雇我,那我应有多少赔偿呢? 9.病假休完后,在正常工作期间我自动辞职,这样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谢谢!

劳动纠纷
2008-02-27 22:30: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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