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0年到现工作单位工作,一直未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一直没有给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现在我想办理养老保险,但是因为缴存年限从2008年计已经不足15年,而如果从2000年计算正好达到15年。我的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现年53岁,男性,2000年8月到该公司工作,2000年10月我才过45岁生日。
如果我办理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从2000年8月开始计算?是否可以补缴养老保险金?
如果补办养老保险,我应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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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自你到公司工作之日公司应当为你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可要求为你补缴,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洛阳劳动争议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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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几位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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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
但是单位是否需要缴纳罚金,由当地的执法部门进行判断执行
比如上海是不用的
本人擅长人事劳动问题 有问题可以网上解答 QQ:7897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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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相关的社会保障金,但是单位为此为交纳一部分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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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请求补缴社会保险,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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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