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在2005年和他人同居一直到现在,我是广西人,她是江苏人,结婚后我和她在江苏,住在她家,她伙同她家人把我赶走,她开有店,结婚时卖的东西都在她那,我也多次找她谈离婚的事,受到她的威胁。她还问我父亲借了一万元修房子,去年我母亲去逝时和她家联系过。可一直没有下文,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她会不会单方向法院
提出离婚,我能向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她和别人生下小孩我能起诉她重婚吗,打
这样官司要多少钱。我能向她提出赔偿吗?9999999999999各位法律大大我该怎么办,能教教我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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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啊,这官司在那个地方打啊,要是她说我失踪了向法院单方面提出离婚..........能说下要多少钱吗?3000行了吗。唉我不知道她有多少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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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了陔都帮人生了,能不以夫妻名义吗??,我是想问她要是以失踪为名向法院提出离婚,这样的事情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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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你不仅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能要求其对你进行赔偿。
若她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你可以诉她重婚。
这官司不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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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江苏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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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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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然后决定是否请律师帮助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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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她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你可以告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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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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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