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五楼, 六楼和七楼被一位在三灶开船厂的女士(据物业管理讲的)购买, 她家在2005年12月装修后,我家洗手间开始漏水,损失到我儿子房间的衣柜,生了好多黑色的霉菌(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让我拆除),我在2005年12月与小区物业联系过,但对方只是来看看没有任何处理办法,只是说联系楼上,因此房我不太长住,因为这住是为了儿子上中学可以有好的学校(二中初中部附近),我才一点点按揭攻的,在多次看到物业没处理的情况下,我同物业保安一起到楼上找业主,但对方女士将我骂了,说我吵到她家了,她说这事我们不用讲,让物业来解决,但是物业多方联系对方都无动于终,物业的刘经理说,他没有办法解决。请大家出个主意,我现在需要如何处理?我想起诉并要求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请您帮助我!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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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物业公司找专业部门鉴定漏水原因,如果是楼上原因,那么其应该承担修理责任以及赔偿你相应的损失,胜诉没有问题,如果不是楼上的原因,那么就应找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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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