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北京一家政服务公司的委托到A县城负责招聘工作,我去过A县的职业介绍所后,又到B县的职业介绍所去做宣传,和B县的一位负责人达成协议:交给B县500元的劳务费,他负责在本县帮我招聘5—10人(2年内),如果招不到退款。听说如果找不到退款,于是我恨干脆就交了500元钱,但是现在2年多过去了,一个人也没有招聘上来,我给他打过电话,他也说给我谢了招聘信息了,就是没有人愿意来做。我想找他退款可总找不到他,就算找到他了,他就说在给我找人,我看他给我的收据上居然写的是此款不退,让我知道是上当受骗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