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刚结婚一年多一点,由于两人的多方面原因,她在考虑与其丈夫离婚,但由于一些债务关系未能了结,她想先向您作一下咨询。问题一:她的老公因个人业务原因向她的家人借款3万多元,当时因为婚姻关系未写借条,由她的表哥作为担保,现由于感情原因可能要考虑离婚,这样一来就牵涉的还款的问题,我想请问这笔借款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如何还债,能否全额所回。问题二:在2006年初,由于身体原因她住进了医院,在住院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3万余元,男方未承担,而是由女方及其家人提供,现已经出院,但是造成女方还欠其家人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我想请问这笔医疗费用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是否应该共同分担,应该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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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借条,他丈夫有可能不承认该债务,如果他承认该债务且承认属于他个人债务(有书面证据),则由他个人偿还.女方住院费用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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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