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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们是广州**学院2006届工程造价班的学生,我们对该校的一些制度与做法,存有一些疑问,请在百忙之中能抽些时间,给我们一些建议。 请问理工类与文史类划分是由哪个部门来界定的?是可以改来改去的吗?因为据我们所知,该校由2003到2005届的“工程造价”班一直都是文史类的,而到了我们这一届2006年的却改为理工类,班主任给我们的解释是“适逢今年教育体制改革,所以你们这一届是四年制的。”但是,有关的文件资料却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看过,而最令我们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下一届,即2007年“工程造价”又改为文史类,学制三年?而招生简章里有关介绍“工程造价”的培养目标与主要课程,每年都是大同小异的,那为什么我们这一届又无端端改为理工类,而班主任所指的体制改革是指“工程造价”由一向的文史类,改为理工类;还是指业余理工类由三年制改为四年制?那为什么下届的“工程造价”又改回文史类?这对我们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无形中我们这一届就是要比其它各届都多读一年。就这个问题我们向班主任咨询过,但他给我们的答案是:其实第四年是没有什么课程的了,你们要是没时间的话,基本上可以不来上课,但学费一样要交,毕业证也要等到第四年毕业时才颁发。这是什么道理? 而最令我们感到不解的是,在今天这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社会里,对于这一“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信息,在开学前我们竟是毫不知情的,究竟这一改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执行的?因为我们在准备报读时,在学校的网站上反复查阅过有关“招生简章”的资料,上面是清楚明白地写着“工程造价,理工类,业余三年”。由我们接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开始,一直到交学费,到学校注册时,校方都没有就改制一事,对我们作出任何的说明及解释,直至2006年2月开学典礼当日,班主任才告诉我们这一“改制”的消息。 对此,我们深感疑问:既然是教育体制改革,那为什么不在发送录取通知书时,以附件的形式,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同发给我们,让我们重新考虑是否继续进修与否,如果该体制是在我们注册之后才发生的,也不应由我们这一届开始,因为在我们办理注册手续时,这一体制尚未实施执行,应该让我们以当时注册时所注明的三年制来完成学业,而不应该这样临时执行的呀!就此事我们也曾致电学校总部,为什么实际情况与网上公布的不乎?网上明明写着三年制,为什么到开学又改为四年制?有关人员竟答,网上所写的是无效的,以你们班主任所讲的为准。 请问,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是有没有效的?因为我们得到的有关的消息只能留意学校的网站公布。如果由学校网站公布出来的信息都是无效的话,那我们还有什么渠道可以获释?我们与学校建立的关系是否等同于一份合同?学校提供一个学习环境给我们,让我们得到想要会的知识,而我们就给学校相应的费用,而招生简章就是这份合约的前身,而在我们交学费及注册时,这份合同就开始生效。是否这样?而现在学校明显是出尔反尔,明明写着三年制,却在开学时才告知是四年,算是违反合同,隐瞒事情吗?就这一“改革”信息,到底我们学生有没有知情权?算不算是学校的过错?我们可以怎样做?我们可以争取我们应有的利益吗?可以得到应有的保障吗?请律师就我们以上的疑团能尽快给我们意见!多谢! 广州大学**学院 0602工程造价班全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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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17:12: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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