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12.27下午,由我姑爹(车主)驾车和一个临时雇佣的驾驶员,一个装卸木匠运货至南充,到达后,木匠将所有货物处理妥当时已是次日凌晨。在回成都的途中,由临时雇佣的驾驶员驾车,凌晨四点半左右,在车行至成南高速177公里处与前车追尾,驾驶员当场死亡,姑爹经抢救无效于2007.12.28中午不幸去逝,木匠也于2007.12.31失去生命。请问律师,做为车主亲属,我们应如何处理,如何与驾驶员家属和木匠家属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
2008-01-11 21: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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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