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22日零晨,三人因偷窃船厂电缆线被保安抓住,中午时分供出有我弟弟参与,派出所来人带走了我弟。事实是这样的,由于我们家庭困难,弟弟在七月份求同村人投奔他去打工,去了二十几天期间看到同村人偷窃厂里电缆线赚钱,想到家里困难,就随同去偷,但是事后本来善良的弟弟心有不安,不愿再做,也劝说同村人不要再做这种事。直到最后同村人被抓,弟弟当晚手机收到他们的求助信息,要求弟帮忙,弟弟仍然没有去,只是出于面子随便回复他就睡了,直到第二天中午弟弟补抓。现在派出所暂订是团伙盗窃罪,收在看守所隔离审查。 弟原是个善良胆小的人,只是因为家境实在困难,一时糊涂犯了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