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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7日, 我和男友应深圳某中介的要求前往该中介联盟店, 就先前的一些经济纠纷进行协商。当天晚上6:30分, 我和男友到达该中介。 并与自称为该中介老板的人(一男一女)及一名咨询顾问(男)协商,经过半小时的沟通,双方未达成任何共识,我们认为已经对方没有诚意解决问题, 没有必要继续留下, 遂准备离开, 但对方(两男一女)拦住我们不让离开,其联盟店的人堵住了门口,这样僵持了几分钟, 对方还是不准我们离开。 后我们报警以期解脱。 报警后的半个小时后,仍不见警察的踪影, 我们又要求离开, 对方就对我们进行殴打,经某公司的保安拉开。 为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 我和男友按照对方要求留在该中介公司, 期间我们打电话报警有4-5次, 一个小时后, 警察终于来了, 并把我们和中介公司的相关带到派出所进行了笔录。 8月18日, 我和男友去医院进行检查,(皮外伤) 法医鉴定不能构成轻伤。 我和男友将医院证明拿到派出所, 派出所不受理, 让我们自行调解, 他们只是提供一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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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1 21:40:0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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