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本人是一名消防兵,退役后应聘到某大型外资企业任职消防员一职,关于工作时间上产生了一些疑问。情况一:公司与工会都是明言,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超出按加班计算,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每周休息2天基本能够保证,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也会有加班单开出(可选择要加班工资还是补休),但是公司规定每月加班累计不能超过36小时,否则多出时间没有加班工资,而是以补休来补偿加班。情况二:现在的上班主要工作内容与在部队时肯定有很大不同,与其他的乡镇或企业消防队也有很大程度不同,现在的执勤情况是,首先上8个小时工作岗位(3班倒轮班),负责防火工作开展等各项工作,在上完8小时后,需留队,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可请假3小时左右),称之为备勤,主要是在有抢险救援任务、灭火任务出现时出动,执行灭火救援等任务。每周休息两天在执行时可随意外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