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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一家超市打工,从事出纳工作。老板多次找我,想用的身份证以我的名义为公司贷款20万元。并由老板亲手出具证明,证明内容为本贷款与我无关,贷款的使用者为公司老板,后果由老板承担,并由老板提供一份土地证作为贷款抵押。于是我同意了。但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老板没有能力还清这笔贷款,并躲了起来。更严重的是,这时发现作为担保的那个土地证也是假的。

债权债务
2006-08-07 10: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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