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叔叔:我在2005年11月我被一个在派出所实习的警察在网络认识...然后与我交朋友...后来在现实中也见了面..他在我们这里有了女朋友...我也有了男朋友...他叫我出去玩...我本不想去...但是他说什么朋友之间不给面子什么的..所以几次和他出去吃饭...他向我表白被我拒绝后一直维持朋友关系...可是一天晚上...他带我出去玩在车上强暴了我...当时就只有我和他..在公路上没有车子经过...我刚16岁多点...我的反抗对这个实习警察毫无作用...之后因为怕家人知道不敢报案..过了不久他就去当兵了...我一直想自己报复他...但是没机会了...可是这件事情一直在我的心里埋下了阴影...我想了很久终于有勇气想去告发他...我当时16周岁...现在未满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