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经过我已说过,我是一名2003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2000年升大学时,因为户口所在地为郊区,不属于市区的,是农业户口,必须将户口和粮食关系转到学校,(2001年后,郊区,包括我村归了新华区),2003年毕业后,一直也没找到工作,没有及时将户口转回,直到05年才找到工作,但是在2003年10月1日,村里突然传出规定,2003年10月1日前,没转回户口的,不准再往村里转,不再享受农业户口的待遇,我当时,一直忙于找工作,没将户口及时转回,村里在出台从10月1日不让转户口的规定时,也没提前通知我,现在的情况是,现在即使将户口转回,也不准再转到村里,不是农业户口,而且户口上登记的有的竟然是非常住人口.(2003年,8,9月份,曾登记过一次,失业登记,且手里有档案,就业协议书也一直没用到,另我父母和我原籍就是石家庄,即我现在所在的村,我的出生地也是此村,我现在仍在家里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