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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女性,今年20岁。10年前父母离婚,父母本是一个单位,因此分得一间单位宿舍,后来父母离婚,因为我的当时抚养权归了父亲,所以房子也归男方。2004年7月份宿舍拆迁,用给的钱买了一套大兴区的两居室。因为我当时已满18岁所以房主写的是我的名字,后来父亲再婚,至今大概两年。再婚的女性有一子,他们户口在房山区,今年7月份他们已经把户口迁到和我们一起,位于北京宣武区(我们户口在宣武区,没有迁到大兴),户主是我父亲,女方的儿子写的是户主之子。

证券投资
2006-07-10 22: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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