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9年结婚,现在我们感情不合。想离婚,我们在结婚后买了两处房子,一处于(婚前,我们双方的钱,但是房产是她的)1999年买的,一处于(婚后,我们双方的钱)2002年买的,我们现在为了房子的问题纠牵不清~当时买头一套房子时候的房款大约在7000元左右,(旧的)2002年买的是89000元左右,(其实贷款5000,是我的名义贷款的,一直是我再还贷款,房产正还没有办理!借款29000)。还有我们有个孩子(儿子),都想要,请问我能要到吗?办手续的时候,她提出要我的医疗卡,她要孩子,让我还贷款以及借款,还有孩子成人以后把房子给孩子,我没有同意,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