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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本是朋友,乙欠甲8000元钱,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甲和乙没有立任何合同和字据,只是乙向甲承诺会在暑假前还给甲。但是后来乙却把这笔钱亏了,以至于他不想还这个钱。在一次甲向乙追债的过程中,一共有四个人,甲乙当事人,和甲的女朋友丙(甲的女朋友也是乙的朋友,就是因为这个事情所以撕破关系),还有就是两者共同的朋友丁,在整过过程中乙都承认欠甲的钱,但是就是不还。

损害赔偿
2006-07-05 2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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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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