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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姜大赞于2004年与**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商品购销合同。该合同于2006年5月份执行完毕。在工程结算时,上海文屋尚应退还我设备押金15,000和部分退货款35,000左右,一共欠款是50,000元左右。但从2006年5月份起,我与上海文屋的负责人就一直无法取得联系,公司电话也无人接听。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采取合法手段取得我的货款?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建筑工程
2006-07-02 14:18: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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