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碰到一个问题,希望能帮我解决,在此感谢!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塑料制品公司上班,公司专做化妆盒产品。我在仓储部担任仓管工作。去年7/8月份,在一次出货中,叉车托起一板货已升起,叉车熄火装货,突然叉车无故下落,压在我脚姆指上,后到医院检查为:轻微骨折,医生就开了点药,然后回家休息,一个星期后复查,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如果以后要是感觉不疼的话就不用来了,如果疼就再过来检查。现在已康复。医疗费在事后的三四个月已报销,事情就这样过了。就在前半个月,管理部主管找到我,说要带我去进行鉴定,我也没听清楚是工伤鉴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说可能会得到赔偿(他还说如果有等级的话,还说应该能算得上十级吧)。可没过几天,那个管理部主管就辞职了,管理部新来了一位经理,临走时,主管和我说,叫那个经理去带我做鉴定,就在前几天,我去找那个经理,把经过和他说了,经理也回答了我,可我却没听懂,到底是能去还是不能去,能不能得到赔偿。我就直接问那位经理:如果这件事对我有利的话,我就去。没什么好处的话,那就算了。经理也回答了我,可我还是没听懂是去还是不去。然后我就走了。请教刑律师,我该怎么做???急!!!我对这个不是很了解,听管理部经理的意思,我没必要去。公司里有个ISO专员说样和我说:如果你想在这家公司做的话,就不要去鉴定,如果不想在这家公司做就去鉴定,去鉴定如果有等级可以,如果不够成等级的话,那么鉴定费得自己出。是真的吗?公司每位员工都有办综合保险的。请指点一条明路,谢!

损害赔偿
2006-06-01 16:36: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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