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6年3月4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伤,(但劳动部门尚未认可工伤)。我自当天起至5月16日住院治疗和在家休养。上班后单位通知我合同将于5月20日到期,并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还说可以再补偿给我一个月工资及享受失业保险,以便我完全康复后再找新工作。

损害赔偿
2006-05-19 22:17: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不知你所在单位是否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申请认定,你自己也可申请认定。如果能认定是工伤,治疗费用应由单位承担。至于单位通融解除合同,要看你的受伤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构成六级以上伤残,单位就不能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追债公司合法吗
企业法律顾问 8275
2022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出租合同
2022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默认继续
民法典 1069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默认继续
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算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4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