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三月份在一家私立医院上了半个月的班,后来因为有特殊原因我向该院院长请假,但他未批准并告诉我请不到假。如果一定要走只能算辞职。于是第二天我就离开该医院。我是3月27日离开医院的,我今天(5月15日)想去找医院要回那半个月的工资。该院长却说我因为当时未办理辞职手续记我旷工一个半月。半个月的工资全扣,反倒找我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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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的工资按理应该支付给你,但你请假末办理正常手续就离开公司,所以单位利用了这点,克扣你的劳动所得.维权是可以的,可成本太大,要费人力财力,结果是得不偿失.不过你可试试,向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一下情况.请求他们依职权解决.邓律师13637488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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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