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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企工作人员,月工资才几百元。5月11日早上我发现我的网上银行帐户被盗,被盗时间是5月10日早上4点02分。卡上的钱全部转走了,这相当于我两个月的工资。我当天上午就报案了。报案前,我查询了一下银行转帐历史记录,显示对方是安徽芜湖的一名叫殷小华的人,还有他的帐号和接收行名称。我通过上网查到该银行的联系电话。银行证实到5月10日早上为止,对方帐户上的钱还未被转走。还说要出具相关司法证明才能冻结对方的银行帐户。12日上午快下班时,派出所的人到了我这里,说看来是无法追回了,叫我以后不要存这么多钱在账上。他们说,银行无法证明钱是被盗的还是我自己转走的。因此立案证据不足,就销案了。他们还说,那些转帐记录只能说明钱是从我的账上划到了对方的账上,至于是不是自愿划拨还是被盗,是无法从上面看出来的。除非我有新的证据证明,钱是被对方盗走的,而不是我自愿划拨的。我也打电话到县里和市里的我能想的到司法部门,但是他们的说辞都是一样的。我想请李律师代理诉前财产保全,追回我的损失。不知道代理费用是多少;来回费用怎么算。请您无论如何都要回复我,谢谢!

其它综合
2006-05-13 09:24: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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