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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2002年结婚,后我从山东青岛来到保定,但户口还在青岛。2005年与2006年在保定买了两套房子,因我没有保定市户口并且我的户口是挂在别人家户口簿上,故不方便拿户口簿,所以两套房子都是写的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图手续简便的缘故,是以老公未婚的名义办的手续。

证券投资
2006-08-03 10:51: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是共同财产!最好保留所有书面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