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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4日凌晨四、五点钟左右,我家净水水表严重漏水,造成楼下邻居客厅、书房地板浸水。晚上楼下邻居告诉我,他们家去年12月13已发生过净水水管砂眼而导致渗水,这次他们特地和新闻晨报记者一起去净水公司交涉,净水公司在没有对水表出具任何书面鉴定情况下称:水表爆裂是由外力引起。4月7日,我请假到净水公司,主管邓说他们分析出来还是外力引起,还责问我说,为什么两湾城几百个水表没问题,就你们家的水表出问题了呢?我说事发现场你们也去了,水表安装处都保持原样,没有任何改动痕迹,除了净水公司来抄表,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需要接触的。更何况所有的水表和裸露的管道平时都是封闭在壁橱里的,从水表的防护上是不存在人为损坏的可能性。邓自觉理亏,最后只好推说等4月10日上午开例会的时候和领导再讨论一下,说4月10日下午15:30会主动和我联系。4月10日下午16:00,仍然没有任何回复,我只好再打净水公司的电话,是林先生接的电话,他说,首先对我的遭遇表示同情,第二句话他又说,我们已经帮你换了水表,你还要我们怎样?这就是他们的工作态度!4月12日,我又请假和邻居一起到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参与调解。物业公司联系净水公司,并约定4月14日下午14:00由我和楼下邻居还有净水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最后物业公司派工作人员陪我到净水公司,工作人员推脱负责人都不在。在我强烈要求下,他们把负责人胡的电话给了我。这次,胡在电话里不提水表受损是由外力引起了,而是说他们的水表只有两年保质期的,现在已经过了两年,就算投诉消协也无济于事。我说现在不是讨论水表的质量保证期,我现在要求看到当日水表的调换记录和被他们换下的水表。在我的要求下,邓同意把水表封存在一个纸盒里,(当日损坏的水表自拆除后,一直被他们保存)并在封条上签字,并一同写下了水表被封存的证明。4月14日中午11:00,净水公司邓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已决定不对这件事情负任何责任。我要求胡参与调解,邓说领导没时间,就算我们再到净水公司也就这样,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接待我们,是不可能有任何结果的。我在购买该房产的时候,净水水表和管道已经安装在商品房中。2003年6月13日,我们向中远两湾分质供水有限公司交了1200元,他们开具了发票,除此之外,没有提供任何合同、净水系统的质量保证书或使用说明书,也没有任何提前告知事项,提示我他们安装的水表只有两年的质量保证期,水表上也没有此类告示。2004年4月4日,我们开通了净水。在我们净水使用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刚开始的时候,除净水偶有夹杂少量泥沙且呈淡黄色,家中的净水表和水管基本正常。平时他们除了来抄水表,未对净水管道和水表做任何维护保养。到目前为止,他们在没有提交任何受损水表的书面鉴定报告的前提下,单方面声称水表受损是由外力引起,当事后发现无法圆其说,现又提出净水水表有两年质保期这一概念。作为一名消费者,我是不能接受这种没有依据的说法。

合同纠纷
2006-04-21 14:33: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的陈述属实,你有权要求净水公司或者同时要求净水公司和水表的生产厂家对水表质量造成你家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旦楼下邻居起诉你,排除你损坏水表的可能性,由于你作为具体使用人对水表具有一定的维护义务,而且水是由你家流入楼下邻居的并造成损失,所以法院会受理此案,并要求你承担责任。在你承担责任后,你可以向净水公司追偿该损失,即你继续起诉净水公司,要求他们赔偿你向楼下邻居支付的赔偿款。如果楼下邻居同时起诉你和净水公司的,法院会分清责任,一并处理,就省去你为追偿而重新提起诉讼了。以上仅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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