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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晚,公司安排晚上培训开会,大概近22:00才结束,公司按排司机开车送我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公司司机肇事后逃逸,我自己打电话给家人求救,由于我本人挤了安全带,伤情不是很严重,左手背封了二针,手腕擦伤,小腿磕青。事故处对此事故判订我公司车辆80%责任,对方出租车20%责任 1、我在此公司已工作了近五年,公司未签订劳运合同,我此情况属于工伤吗,能否得到相应赔偿? 2、如果属于工伤,我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是不是应该全额报销? 3、除上述费用,还有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此事故给我左手留下了抹不去的疤痕,现在坐车就紧张,我能否向公司索要精神损失费?

劳动纠纷
2007-09-17 20: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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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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