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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名叫洪**的人,他办了一个玻璃加工厂,我在他那里上班的,后来他叫我合股,然后我答应了,他对我说他投资了五十万,叫我投资25万,但我没有那么多钱我只投资了17万元,后来他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叫我退股了,我答应了,他答应去年年底全部还清的,但是他一直以没有钱拖着,后来我也找了他,但是他就说没有钱,本来我想告他的,后来他家人为他说情了,所以我就没有告他,我告诉他,今年三月底还给我,但是当我昨天去他厂里的时候,他己经把厂卖掉了,而且人也跑了,邢律师我该怎么办呢?这些钱都是我从家里借来的,我知道我当时一下子太笨了,听了他的话,我现在好后悔,我要怎样才能找到他呢?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呢?我想报警,但是不知道在哪里报!

刑事案件
2006-03-29 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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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