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5月在5A洋房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是2003年12月交付。可是在2003年11月给我们这些业主来了个通知说“年底交不了房”。我就在这时提出退房,他们说他们当时没钱,只能慢慢退。 我当时买房时交15万9百元,到2004年3月开发商一共退了我5万元,我多次找他们都说没钱,要我等等。 2004年5月我去找,他们说我违约在先不给退房了。他们当时承诺说给我换个合同,要我要个小点的房子,他们给我买,这样买了,就可以一次把钱给我。我当时也就同意了,但我说我没钱买房,就在合同上注明等有钱再拿房子的钥匙和交房。双方的违约金是10%。房子的总价是1万零6千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