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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经过如下:发生经过:地理环境介绍:本人居住在A小区,该小区分东里和西里两处,中间隔着一条主干交通线,本人住在A小区东里。A小区东里隔着一条马路就是B小区的正门,B小区另一面的正面出口便是城铁站。事件原由:本人每天上班必须坐城铁,本来从B小区穿过只要3分钟的路程,可是B小区最近封闭式管理,出入要出示出入证、不许外人穿过,今天早上本人过路时被业主强行拉出小区,因此绕路而迟到10分钟。本人的看法:1、据本人翻查新的《物权法草案》,中间有一条明文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B小区内连接两个正门的主通道正好位于交通要道上,属不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范畴?这个名词在法律上由谁负责解释?谁说了算?是建筑商还是业主还是别的什么机构?2、AB两个小区只隔一条马路,不到20米的距离,大家都是邻居,A小区的住户去城铁经过B小区可节省5~10分钟时间,而B小区的住户去公交车站经过A小区东里可节省15~20分钟时间,本人居住的A小区从来没有拦过B小区的人过路,如果拦住他们,他们绕道去公交车站走的路比我们这个小区的人绕道去城铁走的路要多很多,难道B小区的业主敢拍着胸膛说他们从来不从A小区过路、每次做公交或者去超市都绕一大圈走?3、如果仿照B小区的做法,A小区把东里和西里之间的主通道也用围墙圈起来、不让外人过路,那么不知道有多少车辆和行人要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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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9 17:11: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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