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方由于有极板专利项目,2004年8月与另外一人合资建电池装配厂,对方不懂技术,故协议好我方技术股10%,其它各出资45%,厂址租用对方厂房。05年由于电池材料涨价等诸原因未赢利(持平),对方非常不满,设置种种障碍,故生产难以维持,使目前刚刚走出困境得公司不能运行。

知识产权
2006-03-07 12:32: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