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2年结婚,03年我父母用我的名字在广州买下一套住房(由他们全额付款),现今他们想卖掉此房,我妻子不同意,说是我名下的就是夫妻共有的,我父母没有权利卖此房。我父母很气愤,想打官司来解决。1、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成立吗? 2、我父母可以要回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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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只能拿出一部分资金,偷偷的补偿你的父母吧!
天津 杨律师 1317483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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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父母有证据证明付款等,应当属于您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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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应当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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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