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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于03年9月结婚,于05年10月生下儿子,儿子出生后我们的就经常吵架,现在先生怀疑我有第三者,又说儿子可能不是他的,我想他已经不再相信我了,我们就算在这样生活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提出离婚,但是我们的儿子现在只有4个月大,如果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会受理吗?如果我到法院去立案的话,我要提供那些资料?我们没有什么财产,就是关于儿子的抚养费这一项是我们离婚的重点,我先生是广州人,是不是一定要到他的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出一张他的居住证明,法院才会受理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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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6 20:59: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对于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起诉,如是女方请求离婚,不受法律限制,法院应该受理
    2、出示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
    3、起诉需要诉状、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