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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号我去安之慧美容管理公司应聘美容师学徒,他们要求我签定了一份协议书,为期一年,他们收了我300元押金,说一年后退还给我.他们给我提供免费培训和发展平台,但,今天他们让我去了美容院,美容院要求我去店里上班的时候还要再跟美容院签定一个为期两年的合同,并且要收押金500块.他们给我安排的工作地点和方式我很不满意.现在我不想让他们给我安排工作了,想要回那300元的押金,请问可以吗? 协议上有个备注 收压金300元,一年后退还. 有公章.如果他们坚决不肯退还压金,那么我该怎么办? 麻烦高人指点~! 非常感谢! [[i] 本帖最后由 104871341 于 2007-8-6 11:00 PM 编辑 [/i]]

劳动纠纷
2007-08-08 23:40: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者变相收取押金均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谢谢,非常感谢~!
  • 麻烦的是我签了这个合同,有人看后,说我的钱退不了,最多只能再接受他们给我安排工作,因为合同上的条款已经证实有中介意思在里面,可是这个公司并没有说他们是中介啊,中介不是需要办证什么的吗?哪个高人帮我看下协议书,给我点准确意见好吧,我现在心理还真没底~!协议书如下.

    甲方 武汉安之慧美容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我的名字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平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武汉安之慧美容管理有限公司达成以下协议,以规范各自权利,义务,供双方共用遵守。
    1.乙方在协议签定之日,需将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交与甲方,(以便管理)公司将尽力维护乙方利益。
    2.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接受公司提供的教育培训。
    3.乙方驻店工作的工资由甲方每月月底 发放。
    4.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公司老师汇报,以便公司及时掌握并解决问题。
    5.乙方应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6.乙方到店后应积极配合店家的工作,如店家有任何异议应努力做好店家及公司的沟通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反映。
    7.乙方驻店工作期限未满,因店家原因或个人自身原因需终止工作时,应提前十五天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放能返回。公司将另行安排乙方的工作。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用笔写的)收押金300元,一年后退还。
    甲方 安之慧美容管理有限 盖了他们公司的章
    后面就是地址电话日期还有签约人什么的了!

    [[i] 本帖最后由 104871341 于 2007-8-7 07:03 PM 编辑 [/i]]
  • 非常感谢,有了您的指教,我心理有底了,再次感谢~!
  • 1.你的劳动关系是与武汉安之慧美容管理有限公司建立的,该公司收取你的押金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不管你是否签字认可都是应当退还的;
    2.你跟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如果你不想让他们给你安排工作,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该公司不愿退还你的押金或者无法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在发生争议起60日内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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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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