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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男青年陳某在深圳打工期间,与鄭某相识并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兩人打算結婚﹐但陳某家人反對﹐因為鄭某和陳某不是同一個地方的人﹐并為陳某在家里介紹了一個人梁某﹐但鄭某與陳某并未终止恋爱关系。同年11月﹐陳某家人要陳某回去舉行婚行﹐陳某对此坚决反对,但迫于家人的壓力﹐回去舉行了婚禮﹐但并未與梁某發生任何關系﹐沒有共同生活。陳某舉行婚禮回深圳后﹐非常后悔﹐因為兩人根本沒有愛情基礎﹐并不了解﹐無法共同生活。陳某提出與梁某解除婚約﹐但梁某不同意﹐家人也反對﹐吵得非常厲害。因為梁某家在陳某家臨村﹐又有一定的勢力﹐陳某及家人又擔心﹐如果強硬的解除婚約﹐梁某家人會對自己家人不利。現在﹐年又快到了﹐陳某不知該如何回家去面對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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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9 14: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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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