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和丈夫是2004年8月17日结婚的.婚后我就有了身孕,所以一直在家待产.2005年丈夫陪我到成都市生孩子.因工作需要,孩子刚出生25天,丈夫匆忙的来到天津.留下我一个人带孩子.没想到2005年6月底丈夫认识了一个女客户,然后就跟那个女客户产生了婚外恋.两人关系一直持续到2005年12月30日被我发现.我倍受打击.经过协商,我们决定离婚.可我们结婚时间并不长,因为孩子,花钱也很多,丈夫最初决定把所有的财产(9万)全部给我(包括婚前他个人财产)但是很快他就反悔了.他只同意把婚后的财产进行分配(4万).我非常懊恼,因为我一直在爱他,为他付出,因为他的感情出轨我精神受到强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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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要求赔偿。若要分割财产,须坚持正确的原则,提出适当的诉讼请求。欢迎以下列方式与我联系,可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前请电话预约)你若有意向,可以协商本案的代理事宜.如果有法律问题要咨询尽量打电话,这样可以比较快地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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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