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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自2004年6月进公司至2007年6月23日,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给我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上个月,根据客户要求,派我出去学习,并有可能将调我至客户指定的场所工作。 老板担心我会趁此机会,到外面找其他的工作,对他的项目有影响,于2007年6月23日(也就是我出差的日期),老板强制性的让我签订劳动合同一签就是两年,如果不签的话,就不同意让我出差。无奈之下,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是这份合同中,上面没有写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已和他商量,他说他这里不给缴纳。工作内容,待遇问题(何时发放工资没有写明)。 由于客户方面有变动,考虑到个人的职业发展方向,觉得在这家私营企业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我想现在提出辞职申请,可是合同里面签订的是两年,我没有满合同期限,辞职后是否要赔偿违约金?而且,这份合同不是我自愿想签,是在他强行逼迫下无奈之下签订的。这份合同主要是针对我要被长期派驻客户公司指定的工作场所工作,而作的合同。可是,现在客户公司方面有变动,暂时也没有适合我做的工作。我想辞职。请教律师我提出辞职,需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现在老板还欠我3000多元,担心辞职后,他会以此为借口,不给我这3000多块钱。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我是否可以有理由起诉他。可为了这一点钱,我又不想那样做。工作三年,劳动保险及其他最基本的保险老板都没有给我们缴纳,多次要求,可他说他这里就是这样。私营企业,难道就可以不遵守劳动法吗?我们这些劳动者的利益可就得不到维护了。 请各位帮我出个完全之策。

劳动纠纷
2007-07-25 18:34: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怎么会劳动合同期限未满?

    没有给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辞职后可以 要求支付违约金。
  • 这是一份无效合同
  • 这份合同是我在2007/6/23 极其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老板强制性要我签订了两年合同。合同期从2007/6/23-2009/6/23。在此之前,在这家公司干了三年,多次要求公司签订合同,但老板不给签订,也没有给我们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
    请问马律师,这份新签的合同(没有写明各自违约后的责任,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未写明每月工资具体的发放时间,没有写工作内容),这样的合同算不算有效的合同?由于目前项目计划有变动,我感觉自己的专业不适合在这里干,由于签订的合同是两年,现在辞职,我是否要向公司交违约金。如果老板以我在合同期间内辞职,未满合同期,要我缴纳违约金,我是否可以以在公司干了三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为理由,提出辞职,在劳动法上,我的权利是否可以得到维护,不需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
    如果辞职后,老板克扣我的工资及其他我应该得到的费用,以此作为违约金,我该怎么办?如果上诉老板,我是否能胜诉?
  • 案情介绍不清,无法准确解答,建议你能与律师当面详谈,以切实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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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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