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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父亲1988年去世后,母亲居住在父亲单位的公房,该房1993年以标准价出售给我母亲(未享受父亲生前工龄优惠),1998年母亲立下遗嘱由我继承该房并进行了公证,1999年我母亲又补缴款项以成本价取得该房的全部产权,2002年母亲去世。房屋产权证以母亲名字登记,目前才发下来。我母亲的遗嘱内容如下:“我因年老体衰,为防止在我去世后,子女间因房屋继承发生纠纷,特立如下遗嘱:本市×××街×号楼××室的产权属于我一人所有,上述房屋的产权在我去世后由子×××一人继承,任何人无权干涉。”

证券投资
2005-12-26 12:38: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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