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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10月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是二手房合同,并签于2005.11.15日交首付款,我因家中的事情没有按时办理此事,现在卖房房主要求我赔付购房款的10%赔款,共计是3.5万元,我不服,因为在没有做首付前我已和中介(顺驰河东店)说过多次,并要求延期并要求三方座在一起再签合同,但他们的工作人员迟迟没有落实造成今天的结果;

公司企业
2005-12-23 08:15: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父亲代你签订合同,是不是有你的授权,是不是你承认此事,这是一个问题,若你不承认,可能会由你父亲担部分责任,其次,不知你拖延办理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与对方有关,另对方提供要求赔偿之原因是什么,如何计算的数额。若有可能欢迎以下列方式与我联系,可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前请电话预约)你若有意向,可以协商本案的代理事宜.如果有法律问题要咨询尽量打电话,这样可以比较快地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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