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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2年离婚的,婚前有两套单位分房,一套是新的因买这套房子的时间欠下了四万元的债务,所以房子就留给了他,我也不承担债务.还有一套旧的离婚时我提出留给女儿,他也表示同意.女儿当时十二岁归他抚养,我不承担抚养费三个月后他再婚,一年半后他没有和我说一句,就把房子给买了,我知道后问他,他说是因为留给他的那套房子,要挪几万元来还债.我想知道他这样做可以吗?我有知情权吗?我该怎样来维护合法权益?他现在的老婆还带了一个女孩子,不过她不是监护人.我想请问他的婚前财产将来会怎样分配?他现在的老婆和她的女儿有分吗? [[i] 本帖最后由 809922134 于 2007-6-29 12:38 PM 编辑 [/i]]

婚姻家庭
2007-07-05 18:00:1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已经是女儿名下,则对方不能擅自处分,否则你可主张买卖无效。
    对方的现妻子与子女可继承其遗产。
  • 离婚时因为女儿还小,不能过户,所以房产证还在他的名下,我们当时是协议离婚的,在协议上写做我提出来留给女儿,他也同意的.他这样做不是侵吞留给女儿的房子吗?房子现在已经买了,钱当时他已挪了一些还债,其它的存在他那里,这些钱会不会变成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啊?我现在有权替女儿问他要吗?女儿还在他那里.
  • 我还有几个小问题请教各位律师,如果像各位所说的,那当时离婚协议上面写的不成了一纸空文了吗?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女儿现在还未成年,我该怎么办??? 如果说他要再次离婚的话,那他那套房子算不算婚前财产呢?(他再婚时他那套房子还欠有几万元的债务,后来他是把留给女儿的这套房子买了才还清的)买房时余款还在他那里,如果说是婚前财产的话,又如何说清. 我现在就是想替女儿要回属于她的东西,想知道法律如何去保护未成年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占.
  • 没有,因为当时女儿还小,不能过到她的名下.
  • 房子既然没过户给你女儿,买房人属于善意第三人,房子很难要回,但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追要房款。可请律师代理
  •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房屋不属于你女儿的.如果说属于你们当时的共同财产,但由于在离婚时未分割,你可以在离婚后两年内要求分割.
  • 房产没有过户登记到女儿的名下,不能算是女儿的财产.
  • 房产在男方名下仍为男方财产,这些财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这是理论上的,实际生活中不是这样。
  • 当时办理了过户手续了吗.周兴芳律师
  • 房子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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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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