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乙方)与另外一个学校学生(甲方)签定合同即:带课老师合同。大体内同是:我在我校申请了一个社团要聘请指导老师,与甲方签定合同,之后在口头上有约定将老师带课费修改,我方当时同意了但后来经过考虑未修改,甲方就认定我方违约。后因甲方争执不休双方签定了一份《合同转让意向书》。转让的合同为:乙方与指导老师所签定的带课协议。转让意向书内容大致为:我方于今天付给甲方转让费1000元,但是我方和带课老师的合同还未签定并且甲方未将原合同给我方,因此我方也未给甲方1000元。

公司企业
2005-10-31 10:46: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