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亲有5个子女,当初一直是我弟弟和我父母亲住在一起(一套房子),我是知青,由于政策,我女儿的户口报在了我母亲这,同时还有哥哥的一个儿子的户口也报进去了.92年市政动迁,分了两套房子,我母亲把一套2室房子给了弟弟一家三口(后来由他们自己买下1万多,但其中7000元是动迁时每人补贴1000元的钱款),还有一套一室的的房子就由我父母,我女儿和哥哥的儿子四个人的户口在里面,我女儿是独生女,根据政策独生子女可多分8个平方米. 我们在上海没有房子,1999年我和我老婆来到上海打工,我白天在家照顾父母,晚上到厂里值班,老婆则是一直在家照顾父母,我一直做到2004年,就没有再打工.但是一直到现在,我一直在父母身边照顾他们,(哥哥的儿子不住在我父母这,我们一家三口和我父母住在一起)几个兄弟除了弟弟一家住的比较近,偶然来看看,其他兄妹也只是过年过节来看望一下.这个情况周围邻居和居委会都可以做证的.

证券投资
2005-09-16 21:58: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