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我母亲(以下简称\"华母\")和另一对母子(以下简称\"袁母\"和\"袁\")之间. 华母是在村里卖菜做生意的.5月19日上午,袁母来买了一条鱼,回家后不一会又回来说华母占她便宜,那条鱼装在袋子里用家里的称一称重量是刚刚好的,但那个袋子有有好几两,说着就把鱼往装鱼的盆里一扔,华母说这怎么会,买水产都有这么一个袋子装的啊,你以前买菜总是两毛\\三毛都不给的,现在就为了这么一个袋子就这样,并立刻称了那个袋子,结果一毛钱也不到,但袁母还是说华占她便宜,并把两毛钱给了华母说以前的给你(事实上这不止这么一次),华母说你老说我占你便宜,你女儿在我大哥家住了三四年,吃住都在他家,有给过一分钱吗(袁母的女儿曾与华母的大哥的儿子谈过对象)?袁母立刻一个巴掌打了过去,两个人就扭了起来,但很快被人拉开了,袁母也回家了. 过了一会儿,袁(一个30岁左右的壮青年)从家里赶过来要打华母,而且也打了,但还好,很快被人拉开,袁也被人拉回了家. 可是,才一会儿,袁又过来了,一个巴掌就打在了正在毫无准备、低头哭的华母脸上,华母站了起来,两人扭了起来,但是一个瘦弱的妇女怎么可能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壮汉的对手,华母的左手两个手指也被当场折断。 事后,华母的丈夫在下午回来后去报了案,但派出所没有马上来调查,而是过了一个多星期后华母的丈夫再次去派出所,隔了几天,他们才来问了几个人,稍作了解,说要等伤好了再处理,并说袁家要求华到他家去道歉才会付医药费(因为前面华母说过这么一句话“你老说我占你便宜,你女儿在我大哥家住了三四年,吃住都在他家,有给过一分钱吗?”) 事件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现在华一直在家休养,已花掉医药费5000多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