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04届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根据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自身学习课程成绩表显示,是本科师范类的.于是去年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活动,在广西天等服务一年,今年7月底服务期结束才返回江西,因此错过了求职就业的最佳时机。辗转中8月6号原籍县(江西九江修水县)发布了选招老师的消息,通知要求是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可以免试直接找接收单位签约,再到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分配.所以我马上赶回找一所初级中学签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然后到县教育局签字盖章再回原毕业高校拿报到证和档案回来。但报到证上专业一框里只写明汉语言文学,没有在后注明(师范)二字,有人认为我不是本科师范类毕业书,不能为我办理人事和工作安排。而我从2000年高招报考和学院招生信息及本人在校所学习的课程和教育实习,并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方面考虑,认为自己完全具备本科师范类的资格,符合选招要求和获得协议书中的工作岗位,为此我请教学校就业办,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我到底是不是属于本科师范类的毕业生?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