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帮助我谢谢! 我已能够面对现实,但是很多问题不知怎样处理. 三年中,他母亲都以替我们保管的名义把绝他大部分工资拿走(他没有一分积蓄,钱都存在他母亲名下).我为了那个家将自己的收入,多年积蓄全部拿出.在春节期间我的父母给了我们2万元钱,让养个小孩子用,三天后他提出离婚分割这笔钱.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实在是不甘心,真没办法了吗? 我能否提出交给他母亲的那些钱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即做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可以怎么办? 他去世的父亲名下的房产能否做为遗产算做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现在对方作假的遗嘱,或是转移到他人名下怎么办? 我被人家手无寸草的哄了出来,衣物个人用品怎样取出?(他家人很赖,我不想弄的鸡犬不宁沸沸扬扬,最好通过法律途径)一审时,我的嫁妆他或是不承认有或是说我已取走,该怎样取证呢? 在他单位有两项职工集资款,一审时,法院取证只取证了其中一项,另外的法院给我的答复是:其单位说没有.对于这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