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前夫用我的名字去担保公务员贷款,而贷款人是他的一个同事,而我却全不知情,去年秋季银行去我单位找我说还贷款的事,我才知道.银行说已找不到那位同事,他已经离开了,银行说按规定只能找我要,而我却从未去过银行给他们办过手续,未签过字,没按过手印,怎么可以让我还呢?但现在银行却把我告上了法庭,这合理合法吗?

刑事案件
2005-08-01 08:58:5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打欠条怎么打才受法律保护
3798
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 10020
员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 3520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消费者维权 3045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7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