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有一事想咨询一下您。事情是这样:我们在深圳开了一家小商店,因为去年附近有一家餐馆着火引起人员伤亡。事后村街道办就开始整改,因为我们所租的店铺是有两层的,楼上一层也有二米多高,并且是一半水泥,一半木板铺制。因此火灾发生后村委要求整改,我们也有采取措施将木板地用铁皮全面包住。但现在村委有时来检查说隔楼不能住人。我们在这边做点小生意,房租都难挣,现在连住的地方都不让住人。经常搞得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做。而且有些房子的二楼都是专门用来发租住人的。那些检查人员说因为有厨房就不能住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