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是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生,4月末专升本考试过后,我与另外一个同学利用等录取通知书的这段时间出外打工。 工作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发宣传卡,挨家挨户的发,一天发1200-1600张,干了几天,老板就有意无意开始找麻烦,半个月后,老板抽查我们发的怎样,发现6、7楼没发,(因为连续干下来我们的体力跟不上,发不动了,我们一天跑二、三十栋楼,所以最上两层我们俩没发)给我们两条路走,一是再交押金,二是找来2000张卡,才能继续工作,这两点对我们来说根本不可能。因为我们在工作之前已经交了押金,而2000张卡也不可能找来,我们没有扔那么多。之后,我们找家长去协商,结果老板说爱上哪告都行,就是不能把半个月的工资结了。我们到劳动仲裁去了,有关人员说在校生这一块他们有明文规定不该他们管,只能找法院。 在工作之前,我们签了一张老板所谓的“内部协议”,并交了50元/人的押金。

刑事案件
2005-06-13 06:09: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