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晚上和四个朋友都带着女朋友去唱歌,唱了一会儿我女朋友要去厕所,去了十几分钟还没有回来,我出去一看有个男的在拽她,她在哭,我过去就把那个男的拉开问他干什么,他一句话不说,我女朋友就跟我说那个男人拽她的衣服,把拉链都拽开了,我当时就急了让他道歉,他一句话也不说,我一急就打了他几下,后来就走了,过了两天我其中一个朋友的女朋友被带到了刑警队,因为她的工作证掉到练歌房,我们找人一打听告我们是强劫,打的那个男人说他丢了一块劳力士手表,价值一万多(真的劳力士手表没有这么便宜的),一听这个我们当时都有点怕,所以谁也没有敢去自首,事情过了两个月刑警队的到我家把我带走了,在看守所关了我一个月,办了个取保后审,在我关着的时候家人去找另外三个当晚一起的朋友,可是他们谁也不去,事情就这样脱着一直到四月底,三个其中一个被捉住,另外两个也去自首了,现在算是四个人都到了,刑警队的队长说现在人都到了,事情也要有个说法了,让我们四个人一共拿五万块钱就不说强劫的事了,按轻伤害走,但是多加了一万多把表赔给人家,这个表我们根本就没有见过当然不能赔了,赔了就等于承认了,现在事情还在放着,让我们在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