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月底于北京一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首付20%,其余80%由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贷款,我们与签订合同的当天于指定的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律师费、首付款、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4月12日收到开发商销售部的通知说由于开发商先前指定的银行贷款速度太慢,已由原来的贷款银行换成另外一家银行,要求我们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而且新办贷款的银行要求收付30%。

涉外纠纷
2005-04-13 10:36:4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你所说,你们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开发商的要求你们可以拒绝。另外,可以考虑调查一下银行为什么不放贷的原因,也许是该项目有什么问题。因为银行放贷谈不上什么太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